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继昆明出台“限售令”后
7月1日,云南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发布《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实施“一城一策”政策措施,对商品房屋销售和购买采取限制购买数量、购买资格、限制交易条件等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
《通知》里有哪些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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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开发的,按照项目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分期。分期开发预售的,预售项目建设内容须满足功能需求,且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条件方可进行预售。
◎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对预售房源严格执行备案价格,需要调整价格的必须重新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严禁在未报价格备案前擅自调整销售价格,一经查实,停止该项目的商品房网签网备。在新价格公示前,可售房源仍按原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禁止以下行为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定、排号等方式或以借款、理财、保险等名义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购房款等任何费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对外开盘销售,或以分批次、分楼幢销售、虚假预定、房屋抵押等方式,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包销、团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房;
4.未及时更新房屋销售状态,发布虚假已售、待售房源信息;
5.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已售房屋无正当理由变更买受人;
6.未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或者采取多种方式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7.在申报价格之外加价销售房屋或与中介机构、房产电商等经营单位合作,在房价款之外额外收取费用;
8.委托未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9.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而未签订委托协议,或委托超过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10.销售商品房未在5日内完成商品房购销合同网签的。
◎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中介禁止以下行为
1.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无照经营、异地经营行为;
2.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3.代理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4.未与开发企业签订委托协议销售商品房;
5.代理销售商品房额外收取购房者费用;
6.接受代理商品房销售委托后,又进行层层转委托;
7.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开展经营活动;
8.接受委托未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9.收取房款或者房屋交易的押金、保证金、定金等;
10.未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或不按公示内容规范经营;
11.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13.为交易当事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由于气候温暖、空气新鲜
热带风情浓郁、设施逐渐成熟
……
西双版纳众多宜居的标签
不断地吸引更多人前来旅游、投资
数据显示,目前西双版纳楼市均价已经突破万元,高达10734元/平米,比上月涨8.56%,同比去年上涨158.99%,当地个别楼盘均价高达2.5-3万。而在2016年,西双版纳楼市每平方米的主流价格还在5000元上下。
“2016年西双版纳楼市每平方米的主流价格还在5000元上下,短短2年时间,多数一线楼盘的销售价格已在10000元上下了。”景洪市一房地产中介机构表示。
现在的西双版纳犹如一个巨大的工地,从嘎洒机场出来,一路上到处都在大兴土木,目前几乎70%的大地产商都已经在西双版纳拿地,而万科、万达、平安、雅居乐等国内地产巨头,有的甚至在2011年就已经在此布局了,总投资规模超过千亿元。
-截图数据来源:搜狐焦点-
西双版纳房价高涨,与其得天独厚的生态气候和不可复制的旅游资源有关。作为北回归线上的热带雨林城市,西双版纳拥有最适宜人居的空气及人文环境,是著名的旅游胜地。近几年康养产业逐渐崛起,版纳作为较适合度假养老的城市之一,自然备受青睐。
-西双版纳的空气质量-
西双版纳的青山绿水,茂密的原始森林,品种繁多的水果,美丽的孔雀,神奇的大象,珍禽异兽,还有澜沧江边沐浴着晚霞的长发少女……几乎会让每个去过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迷恋上那里似水的柔情。
西双版纳拥有丰富的文旅资源,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西双版纳各景区景点持续火爆,全州共接待游客20万4743人次,同比增长20.47%。
-云南日报记者:杨峥摄-
横亘于崇山峻岭间的昆曼大通道,打通了中国陆路连接东南亚国家的交通大动脉;与老挝、缅甸接壤,泰国,国境线长966.3公里,拥有4个口岸……突出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多彩的民族文化,西双版纳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云南日报记者:张彤摄-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动,以版纳区域为中心的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纷纷落地开花。
已经建设好的机场和昆曼高速,加上已经开工的中泰铁路,西双版纳已初步形成水、陆、空、铁南通老缅泰、北达内陆腹地的立体交通网络。
面对持续上涨的房价
西双版纳还分别用了
“约谈”“限售令”
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6月1日,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了雅居乐、万达、平安、海诚、俊江等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6月6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景洪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含景洪工业园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商品房自缴纳契税之日起满两年方可上市交易。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新建楼盘代理销售中介对同一项目购房者,只能凭购房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售两套商品房。
◎经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中心支行会同西双版纳州银监局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景洪市城区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出调整。
◎加强预售许可环节的管理,分期开发预售的,预售项目建设内容需满足功能需求。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且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条件方可进行预售。
◎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房源,严格明码标价的规定,实行“一房一标”。严禁企业在未报主管部门价格备案前随意调整销售价格。一经查实,停止该项目商品房的网签网备。
◎实时公布房地产房源信息,对诚信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正面宣传,对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曝光处理。
再重申一次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来源:云报客户端综合自: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腾讯财经、云南日报(记者:胡梅君 博达)、云南网(记者:杨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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